攤販
廣義的小吃攤,賣的可以是鹽酥雞、可以是滷味、可以是陽春麵或切仔麵、可以是滷肉飯控肉飯火雞肉飯、可以是鹹水雞、可以是炸雙胞胎、可以是大腸包小腸,甚至也可以是法式可麗餅,豐富了台灣人的味覺經驗。
一間小小店面或攤位就可以開張營業的小吃攤,像繁星一樣散落在台灣的夜裡,在每個夜市、每個巷口與騎樓,溫暖了夜歸人的胃。
對台灣人來說,小吃是最初、永遠不退流行的美味,一攤不到三公尺四方的小鎮攤位,通常只要味美價廉,往往是養家活口的經濟來源。小吃本身並沒有時效性,也不受地域性限制,而且是一種飛躍時代的飲食產物,許多傳統小吃,光靠一種祖傳口味,就可以永續經營一世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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